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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段时间,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公布了一例因“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”而导致的生理性别与身份性别不符的案例,该案中的“男性”与妻子结婚一年后未能生育,夫妻俩因此去医院进行检查,结果发现这名“男性”的腹腔内有子宫,并且染色体核型为“46XX”是位女性。
看到这则新闻,717工作室的我们不禁想要开一个脑洞,如果这位“男性”与妻子的婚姻仍然能持续,那么这能不能算是在我国大陆地区法律规制内的“同性婚姻”呢?
本期发声
狗狗、默莫、原山
电台音乐
Ukulele Happiness by [email protected]
风起云涌 by 吴启华@倚天屠龙记剧集原声大碟(2001年TVB版)
本期导听
1. 大陆地区也有合法的“同性婚姻”?
2. “多元成家”提出了哪些“家的形式”?
3. 如果“义结金兰”也能成“家”,那么……



